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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冲突矿产管理办法

禁止使用冲突矿产管理办法
1、目的
为防止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其毗邻地区的冲突矿产用于我司的原材料上,执行公司对冲突矿产的政策,及改善电子供应链的条件,支持区域采购计划,使得刚果(金)及其周边毗邻国家未来有合法贸易。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原材料的成份调查。

3、定义
3. 1冲突矿产:在刚果(金)及其周围国家和地区境内的锡石、黑钨、钶钽、铁矿和黄金等稀有金属开采已造成严重的人权与环境问题。这些地区的大部分采矿活动与冲突的武装组织有关(资助),导致该地区长期不稳定,所以被称为“冲突矿产”。这些国家包括:DRC刚果(金)、Rwanda(卢旺达)、Uganda(乌干达)、Burundi(布隆迪)、Tanzania(坦桑尼亚)、Kenya(肯尼亚),这些金属包括Au(金)、Ta(钽)、W(钨)、Sn(锡)。
3. 2毗邻国家:国际公认与刚果民主共和国共享边境的国家.注解:无冲突冶炼厂评估项目也将肯雅列为毗邻的国家。
3. 3刚果民主共和国无冲突金属:不含矿产冲突的产品并且不直接或间接融资给刚果民主共和国或相邻国家的武装部队。
3. 4对冲突矿产的政策:不支持、不使用来自武装冲突、非法采矿与低劣工作环境中采矿而来的金属,即所谓“冲突矿产”。供应商应调查其产品中含、金(Au)、、钽(Ta)、锡(Sn)、钨(W)等金属,并确认这些金属来源。

4、权责
4. 1政策声明
不支持、不使用来自武装冲突、非法采矿而来的金属,即所谓“冲突矿产”。滁州佳诚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的供应商应调查其产品中含、金、钽、锡、钨等金属,并确认这些金属来源。
4. 2工程部/开发部:供应商送样承认时负责对原材料是否含有冲突矿产进行初步的评估。4. 3品质部:响应EICC和GeSI(全球电子可持续发展倡议)联合工作组的承诺改善电子供应链的条件,不接受可以助长冲突的采矿活动。及《多德-弗兰克保护法》条例要求披露及报告有关产品内所使用的锡,钽(钶钽铁矿),金,钨的情况及其来源。
5. 4采购:依据材料采购需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协助品质部要求供应商对供应物料进行是否使用冲突矿产及冲突矿产来源的调查。

5、作业流程
5. 1开发部/工程部根据实际产品的需要,将所需材料的规格等相关要求传递给采购,要求采购。
5. 2采购针对研发部对材料的规格及品质要求选择适合的供应商,要求供应商送样确认,同时将品质部需求的《无冲突金属报告模板》调查表及需签署的《不使用冲突矿产保证书》转交给供应商对所送样的物料进行冲突矿产的信息调查并对材料做出承诺保证。并将供应商签署的《不使用冲突矿产保证书》及调查结果交与品质部判定材料中是否符合刚果民主共和国无冲突金属的要求。
5. 3品质根据开发部/工程部评估披露的材料含有冲突矿产风险的信息,向采购发出《无冲突金属报告模板》调查表,并要求采购跟进于规定时间内要求供应商调查完毕将调查的结果回传公司。
5. 4品质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材料进行《无冲突金属报告模板》调查表的信息进行判断材料是否符合刚果民主共和国无冲突金属的要求。
5. 5调查的结果如果是符合刚果民主共和国无冲突金属的要求的,则将此信息传递给开发部工程及采购。
5.6调查的结果如果是材料中有使用刚果(金)及其周边的冲突矿产的,则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的解析并立即停止采购及使用刚果(金)及其周边的冲突矿产,重新选择新的矿产来源并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新的矿产是符合刚果民主共和国无冲突金属要求的及制定相应的改善、预防措施,以符合刚果民主共和国无冲突金属要求;同时还要求供应商签署《不使用冲突矿产保证书》。